衡水学院关于评选 2021-2022 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6月30日前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先决条件

1、参评选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须在2021­—2022学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省级先进班集体须在2021­—2022学年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

2、参评学生在2021—2022学年每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智育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40%以内,且无挂科。

(二)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尤其是在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综合素质较高。

4、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5、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 理素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三)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四)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本学年度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五)其他

1、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2、对于参加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学生志愿者及开闭幕式的演职学生,各志愿者来源高校可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关于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高校志愿者激励工作的通知》(冀教德育函[2021]82号)文件有关要求,在评选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时予以政策倾斜,并根据学生志愿者及开闭幕式演职学生总数的2%单独评选,不占分配各高校的总名额。

三、评选名额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按7:2:1比例确定。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班集体名额分别为22名、6名、3名。

四、评选要求及程序

(一)评选要求

本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实行差额评选,先由各院系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和班集体,再由学校择优评出。

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推荐人数按照在校生人数确定。在校生1000人以上的院系推荐4人,在校生1000人以下的院系推荐2人,音乐系和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艺术学院推荐2人。省级先进班集体各院系推荐1个候选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各院系推荐1名候选人。

(二)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

各班级成立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选小组,负责本班评选工作。在评选中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有效。

2、院系审核及推荐

各院系成立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组成的学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的评选工作。各班评选结果报所在院系,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确定本院系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先进班集体候选班,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部。

3、学校评选和上报

学生工作部审核各院系上报材料,组织评选,将评选结果报学校领导行集体讨论,并对省教育厅文件、学院评选通知、推荐指标、推荐结果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河北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1、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评审过程文字报告及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复印件(纸质版,加盖公章);

2、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名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册、省级先进班集体侯选班名册A4纸质一份(加盖公章,市校班一栏必须注明本、专科)。

3、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评审表、先进班集体侯选班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

4、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荣誉统计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事迹纸质材料一份(格式:标题黑体小二号、正文仿宋小三号、单倍行间距)。

5、省级先进班集体侯选班围绕班风、学风、班委会和团支部建设、宿舍管理、志愿服务、获奖及荣誉七个方面撰写事迹材料(格式:标题黑体小二号、正文仿宋小三号、单倍行间距,加盖系章)。

6、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相关证明材料、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经院系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及相关学生本学年班级综合测评情况的说明。

以上材料(除荣誉证书)均同步上报送电子版,以院系为单位打包发送至 @ 邮箱,纸质版于 月 日前交行政楼 室。

说明:马克思主义学院、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艺术学院盖院章,其余12个院系盖系章;表中院系名称均填全称且名称与章一致。


                          学生工作部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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