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工作职责

学生处是对学生进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和成长成才服务的职能机构。

一、负责制定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校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工作,并进行督导、检查和考评。

三、负责全校学生工作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建设与实施。

四、负责建立和维护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学生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五、负责全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的审查,学生档案管理及转出工作,负责本、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证、学历证明、学生证、校徽的发放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学生住、退宿和调配工作;负责楼内资产的管理、小型维修和卫生工作;负责对学生在公寓中日常行为的监督、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公寓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与安全管理工作。

八、负责协调组织新生入学、开学典礼及毕业生离校等相关工作。

九、负责违纪学生的处理,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工作。

十、负责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处置,维护学生稳定。

十一、负责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审批临时性困难补助,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组织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服兵役学费补偿等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奖励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包括综合测评、奖励和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审的组织工作。

十三、负责办理学校审批同意的学生保险等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接待、处理学生或家长的来信来访。

十五、统筹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拓,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十六、负责毕业生就业管理系列工作。做好毕业生生源的信息统计、宣传、报送,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毕业生就业推荐、毕业生跟踪调查等工作。

十七、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十八、指导和组织院系开展就业工作,做好就业工作评估,起草《就业质量报告》。

十九、负责学生就业服务网站建设及维护、网上就业信息审核及发布,微信、微博、就业工作群等现代媒体平台的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全校就业工作评估、评优和考核工作。

二十一、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协调、督促和服务工作,将三全育人工作理念融入到各项工作事务中,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二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是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能机构。

一、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负责制定辅导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各二级学院搞好学生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和辅导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专职辅导员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工作。

五、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和理论与实践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六、负责学校的学风建设,加强对班级建设的宏观管理。

七、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八、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征兵、新生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装部职责

武装部是学校负责国防教育工作的职能机构。

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军事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

二、指导军事课课程建设和军事理论教学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知识竞赛等国防教育活动。

三、负责兵役机关交办的预备役登记、学生兵员征集工作。

四、负责复、退、转军人和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五、负责师生的国防教育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全校的“双拥”工作,做好优抚慰问、智力拥军工作,负责与驻衡部队建立国防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工作。

七、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