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促进学生更好就业,按照省市人社部门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家就业求职补贴的申请,学生需要首先按照流程在手机端进行信息维护,具体参照附件《国家求职补贴学生网上操作步骤》进行。
一、发放对象
我校2023届本专科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本人残疾、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如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可申请2023届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
二、补贴申领纸质材料
1、申请补贴毕业生须向所在院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打印2份)。
(2)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要求是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设银行的账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保留此账户,补贴到帐前请勿销户。
(3)如实填写《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打印2份)
(4) 根据自己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A.城乡低保的需要开具低保证明。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家庭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有乡镇或者县(市)、区的盖章)。(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B.本人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C.烈士子女的提供烈士证,并附有和该烈士是直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D.是助学贷款的,需提供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2份复印件)
E.贫困残疾人家庭 ,父母兄弟姐妹有残疾的并且家庭属于贫困的,提供残疾人的残疾证和乡镇以上民政部门或者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F.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建档立卡手册。(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各院系要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通过报栏、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7天。
3、上述申报材料及《2023届毕业生国家就业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的纸质版,与10月25日前交学生处就业管理科,行政楼120。同时将《2023届毕业生国家就业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ly814@163.com。
4、我处将对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要求的毕业生材料公示后报送衡水市人社局主管部门
5、待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求职补贴将直接发放到申请者的银行账户。
附:
附件1:《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
附件3:《2023届毕业生国家就业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
附件4:《国家求职补贴学生网上操作步骤》
学生处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