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河北省2023年大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河北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技能,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冀教德育函〔2023〕32号)》要求,特组织各院系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用心呵护 助力成长

二、培训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报告“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要求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全省大中小教师践行心理健康教育理念,夯实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基础,提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素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三、培训对象

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专兼职辅导员、学工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

四、培训时间

培训周期为3个月,培训时间为9月15日-12月15日,具体分为准备、学习、总结等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9月15日—9月31日(共2周)

学习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共2个月)

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共2周)

五、培训内容与形式

培训采用网络研修的形式,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河北分院学习平台(http://s.enaea.edu.cn/h/hebei/)组织实施。通过异步点播课程学习、同步直播课程学习、研修总结、综合测试等环节开展。

参训学员可登录学习平台进行个人手机号实名注册、登录后进入“我的个人空间”,绑定学习卡(管理员发放)参与学习活动;也可通过手机下载“学习公社”APP进行实名登录注册参加培训学习活动。

1.异步点播课学习

遵循“按需施训、分类设计、精准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不同培训对象学习需求和实际工作重难点设计了不同模块内容(具体课程模块列表详见附件1),根据模块内容设置内容专业、形式丰富的视频课程供学员自主选学,学员需完成25学时(45分钟/学时)学习任务。

2.同步直播课学习

本次培训邀请知名心理专家,针对高校(含高职高专、民办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开展以“学生心理案例分享与专家点评”为主题的直播课各1期,项目组将在直播前以调研问卷形式收集学员的心理辅导真实案例,进行学员案例分享与专家点评。具体活动详情另行通知。

3.研修总结

鼓励参训学员结合学习所得与岗位工作实际,提交一份学习心得或实际工作案例,促进所学知识向能力的转化,也为其他学员解决此类问题提供经验参考。提交形式为文本或视频,项目组择优推荐至学习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4.综合测试

培训设置在线测试环节,参训学员须在完成学习任务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测试,测试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5.培训考核与认定

为保证培训实效,项目组将根据各项研修活动中的参与情况,秉承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原则,给予学员全面客观的评价。

评估原则

考核维度

具体内容

权重

过程性

评价

异步点播课程

学习

11月30日前完成25学时课程学习任务;

40%

同步直播课程

学习

参与一场直播课程学习;

16%

研修总结

根据个人学习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研修心得或教育工作案例(心育案例、心理课案例、个别辅导报告)

要求:主题鲜明、语言通顺、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

14%

终结性

评价

综合测试

参训学员须完成课程学习后,参加在线考试(总分为100分),采用试题库随机组卷的方式,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为90分钟。

考试时间:12月1日—12月15日

30%

考核

标准

学员完成25学时课程学习任务,成绩达到88分以上为合格,可在线打印相关学时证明


学生处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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