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保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全有序,全力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衡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疫组工作要求,现就开学后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春季学期开学后,各院系要在一周时间内对全体学生心理健康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摸底排查。组织团总支书记、专兼职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班团干部、宿舍心理信息员等人员广泛深入学生中,通过观察、调查、访谈、班团会议等多种方式,多渠道了解学生状况。加强对学生日常学业、寝室关系、人际交往、家庭亲子关系的关注,了解并掌握学生实时心态变化,全面排查可能存在心理困扰和心理安全隐患的学生。排查过程中要注重学生隐私保护。

二、认真进行汇总梳理。各院系要对摸排情况进行全面汇总、科学分类、精准会诊,对学生身心状况进行分级分类管理。3月6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具体学生名单和处置方案报送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患有基础疾病和心理障碍的学生要重点关注,家校要形成统一的教育管理意见,并实时关注学生动向,家校随时保持联系沟通。

三、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各院系要根据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和干预工作。辅导员要充分利用班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科教师要做好学科渗透,对每一位学生给予心理关怀和关注,及时回应关切,解决合理诉求,切实消除学生心理波动和思想变化。对存在抑郁情绪、恐阳心理、学业压力、就业焦虑等突出心理问题的学生要重点关注,从心理韧性、情绪调适、人际交流、健康成长、未来规划等方面开展针对性谈心谈话,引导学生正确面对现实压力和情绪变化,有效化解不良情绪。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要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作用,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科学的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

四、形成家校协同合力。各院系要畅通与家长沟通渠道,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反馈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状况,帮助家长及时预防和识别子女心理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极端行为发生。要动态关注学生心理状况,一旦发现疑似重症倾向,及时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沟通,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接护回家进行调整或接受专业评估。

五、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当前形势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把排查干预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并抓紧抓好。要常态化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评估,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变化,并第一时间与家长进行沟通协调,做到“一生一档”,坚持动态跟踪落实到位,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学生处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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