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衡水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实施对象
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不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
转专业申请条件见《衡水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各院系转专业名额及实施方案见附件。
三、申请审批程序
(一)各院系务必通知到学生,并做好办法相应解释工作。
(二)5月29日至5月31日,学生填写《衡水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交辅导员,由辅导员交所在院系转专业工作小组。院系于6月3日15点前将批准转出学生的《衡水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及《转出院系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学生处,《转出院系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601295@hsnc.edu.cn。
(三)学生处将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于6月5日下发至拟转入院系。拟转入院系对申请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资格审核和专业考核。6月12日17点前将本院系转专业工作报告、学生申请材料(审批表签署明确意见)及《转入院系学生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学生处,《转出院系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601295@hsnc.edu.cn。其他相关材料由各院系留存备查。
(四)学生处结合拟转入院系意见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提交学校研究决定,对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下发通知,学生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办完转入申请专业学习的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转专业。
学生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