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天,音乐系2020级音乐学专业学生,该生于2022年4月10日在9号学生公寓内聚众饮酒。经研究决定给予其记过的纪律处分。
李*政,音乐系2019级舞蹈学专业学生,该生于2022年4月10日在9号学生公寓内聚众饮酒,并与他人发生口角。经研究决定给予其记过的纪律处分。
李*瑶,音乐系2018级音乐学专业学生,该生于2022年4月10日在9号学生公寓内聚众饮酒,并与他人发生口角。经研究决定给予其记过的纪律处分。
李*辉,音乐系2018级音乐学专业学生,该生于2022年4月10日在9号学生公寓内聚众饮酒。经研究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的纪律处分。
谢*明,音乐系2019级舞蹈学专业学生,该生于2022年4月10日在9号学生公寓内聚众饮酒。经研究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的纪律处分。
郑*肖,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2019级物联网工程专业学生,该生于2022年4月10日在9号学生公寓内聚众饮酒。经研究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的纪律处分。
赵*琪,艺术设计系2019级绘画专业学生,该生于2022年4月10日在9号学生公寓内聚众饮酒。经研究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的纪律处分。
李*,中文系2021级广播电视学专业学生,该生于2022年4月10日在9号学生公寓内聚众饮酒。经研究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的纪律处分。
陆*信,物理系2019级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生,该生于2022年4月10日在9号学生公寓内聚众饮酒。经研究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的纪律处分。
希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制度,特此通报。
学生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