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关于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我校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2022届全日制应届在校毕业生

二、评选要求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总数15%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定:

1、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2、被学校认定为恶意欠学费、住宿费者。

(三)评选标准:

1、政治进步、思想上进,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平,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取得明显成绩。

2、有创新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身心健康。

3、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4、《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测试成绩良好。

5、高质量就业优先。

(四)评选程序:

1、各院系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毕业班级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按程序操作,保障广大学生和教师的知情权。

2、院系向学校拟推荐的结果要在院系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材料(张贴公示现场照片(打印)和公示原件)由各院系长期存档。公示监督电话:0318-6908501 0318-6908502

3、院系公示无异议后,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在推荐材料上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部。

4、学生工作部审核院系推荐材料,审核无误后,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一经批准,不再修改。

三、材料报送

()《衡水学院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衡水学院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式两份。

()校级优秀毕业生以我的大学生活为主题,撰写一篇在校期间的心得体会(不少于3000字)电子稿,回溯为梦想而努力的奋斗历程,表达对母校的感恩之情。(如发现抄袭,视为自动放弃)。

() 以上材料于320日前以系为单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给113房间朱丽华老师,电话:6908500

四、注意事项

()各院系认真核实相关表格的填写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该名额作废,不再递补。

()除马院外,其他院系所报表格一律使用公章。

五、名额分配

院系名称

预计毕业生数

分配名额

公共管理系

155

23

化学系

276

41

教师教育系

291

44

经济管理系

403

60

生命科学系

497

75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

407

61

体育系

243

36

外语系

397

60

物理系

459

69

艺术设计系

372

56

音乐系

256

38

中文系

572

86

马克思主义学院

161

24

3+2

123

18

六、特别说明

鉴于《衡水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正在修订当中,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以此通知内容为准,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2022年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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